福建公务员关于2005年秋季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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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fjsedu.com 2005-10-15 22:04:42 |
闽人发[2005]145号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做好2005年秋季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秋季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再进行审查,凡是不符合《关于2005年秋季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规定的,一律取消参加面试资格。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各类学历证书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专业是否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职位要求等。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应经过招考单位和录用主管机关共同确认。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按招考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由组织人事部门在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或当地网站公布。未列入公布名单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面试。 三、凡使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以下简称省录用主管机关)命制的面试试卷的地区和部门,其面试时间统一规定为2005年10月17日至23日,请将本地本部门面试时间安排及使用省录用主管机关命制的面试试卷数量,按录用管理权限分别于10月12日前报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和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使用省录用主管机关命制面试试卷的,设区市统一于2005年10月17日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领取面试试卷,省直各招考部门于本单位面试当天上午7:00,下午1:00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领取面试试卷。 凡使用省录用主管机关命制的面试试卷的地区和部门,都要严格按照省里规定的统一时间入闱和开考、拆封试题。考生和工作人员(上午8:00前,下午2:00前入闱完毕)、开考拆封试题(上午8:20,下午2:20,不得提前),以防试题泄露。未使用省录用主管机关命制的面试试卷的地区和部门,其面试工作应在10月25日前完成。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好面试试卷的命制、印刷、运送、保管、拆封等环节,确保试题安全。面试考场一般不安排在县(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安排的,必须报省录用主管机关同意。 四、秋季面试的主要组织方式仍然为结构化面试。为提高面试科学水平,鼓励采用不同的面试测评方法,并提前报告省录用主管机关备案。 为确保面试的公正性,各地可采取集中入闱考官、异地交流考官等多种组织方式。省直部门面试考场的组织,今年尝试采取集中若干招考单位统一面试的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为进一步加强对面试考官的培训指导工作,省录用主管机关决定对已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年度例行培训,对欲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符合面试考官基本条件(见人事厅闽人发〔2004〕125号文件),申请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省直单位人员,请参加于2005年10月12日在福建行政学院三楼学术厅举办为期一天的面试考官培训班。培训结业者,可取得三级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请各地各部门汇总需参加人员,并于10月10日前向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报名。各设区市举办面试考官培训班需要我们提供支持的,可与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的同志联系。 2、已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省直单位人员,应参加于10月12日下午3:00在福建行政学院举行的年度培训,无故不参加年度培训的,不能继续担任考官。请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各设区市已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的年度培训工作,由各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 建 省 人 事 厅 二OO五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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